登陆访问“暗网中文交易论坛”,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再通过多款聊天软件联系下家进行贩卖,非法获利。1月5日,四川省公安厅公布了包括“泸州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内的“净网2020”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13日,泸州公安机关接上级线索通报,有网民涉嫌在暗网从事违法活动。后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暗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王某等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公民个人信息290余万条。
经查,王某、郭某等人自2018年3月起多次登陆访问“暗网中文交易论坛”,多次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再通过多款聊天软件联系下家进行贩卖,非法获利23万余元。
通过对其下家继续深挖,突出一个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2020年1月10日,民警在深圳、长沙等地开展同时收网,抓获秦某鸿等犯罪嫌疑人5人,扣押手机9部,现金20余万,查获公民个人数据100余万条。犯罪嫌疑人秦某鸿等人对自己购买公民个人数据后,以发放贷款方式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在网络信息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事件屡禁不止,该案的发生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方面,作为公民个人应妥善保护好自身的个人信息,切勿在一些不明网站或软件上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受教育情况、家庭成员、银行卡号等。如遇陌生人熟知自己的相关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方核对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必要时也可更改有关账号信息或密码,在财产、物品或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另一方面,作为掌握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公开公民个人信息,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暗网”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网络,如果说现在普遍使用的互联网是“明网”,在这个“明网”的深层则是“暗网”。暗网与互联网相比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隐密,它是隐藏在互联网深层的网络,普通网民看不到这个暗网,也无法通过常规的上网手段登录暗网;二是上网方式特殊,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软件及参数配置才能登录暗网;三是支付方式特殊,暗网上的交易支付主要方式是国际上通行的比特币,这是一种虚拟电子货币,不需要交易双方的个人信息,难以追溯。近年来暗网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网民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出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犯罪活动,暗网已成为新的网络犯罪温床。
面对这一形势,我国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暗网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以来,济宁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针对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危害网络安全的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破获了一批新型网络犯罪案件。
今年4月上旬,济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接到线索,称有人通过YouTube视频共享网站传授暗网使用方法,并推广一个名为“时光之路交易平台”的暗网网站。经网警调查,发现该暗网网站上发布了许多枪支弹药、毒品以及淫秽视频等交易信息,该情况引起山东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和济宁市局的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工作。通过对该暗网网站反复进行分析取证,基本查清该网站的全部架构,并确定该网站开办者。经过缜密侦办,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并缴获作案用电脑、手机等工具。两名犯罪嫌疑人通过暗网搭建交易平台,销售违禁物品并通过非法途径变现。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暗网网站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案件的侦破为当地司法机关进一步打击惩处这一新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借鉴。
暗网因其本身具有的隐密性以及难以追溯等特点,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和极端组织从事犯罪活动的新的网络空间,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给网络空间治理带来新的挑战。暗网不是“法外之地”,济宁公安机关有关警种不断深入研究暗网特点,跟踪其发展动态,分析犯罪规律,已经摸索总结出打击暗网犯罪的侦查策略和侦查方法,正在全方位不断加大对暗网犯罪的侦查打击力度,绝不让暗网成为新型网络犯罪的“避罪天堂”。
警方提醒大家:暗网危险,谨慎使用。
在暗网交易平台购物受骗后却嗅到“商机”,积极搭建暗网交易平台网站,虚假销售枪支、迷药及违规电子产品等违禁品牟利。10月25日,经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和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某喜欢猎奇,在日常浏览暗网时学到了一些暗网的相关技术。偶尔他会从暗网购买商品,可有时付了钱却收不到货。张某上当受骗后,心里很不平衡,没想到这也让他嗅到了“商机”。
暗网的使用者和访问者不可被追踪,很难查处。张某便联系发小王某,商量着搭建一个暗网交易平台,骗点钱花。2019年12月,二人利用自身的网络技术创建“地下城-暗网交易平台”等网站,并从其他暗网的网站上下载一些枪支、手机、出生证明、迷药、个人信息等相关产品的图片贴到自己的网站里。交易平台上的产品只有图片,没有实物。
张某还制作、发布了60余个如何使用翻墙工具、如何使用比特币在暗网交易等视频文件,用于推广自己的网站。而王某的任务主要是维护网站,充当客服,修改或者添加网站的评论、销售量。据统计,在“地下城-暗网交易平台”网站运营期间,每天的用户注册量为100多个,共计用户3000多名。
2020年4月,张某、王某被抓获,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从2019年12月到案发,二人共发布违禁、管制物品信息100余条,非法获利4万余元。
近日,江苏宿迁公安局宿豫分局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侦破一起利用“暗网”出售网桥并搭建导航网站进行推广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抓获涉案嫌疑人3名,打掉涉“暗网”平台1个。
今年1月,宿豫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网民在暗网上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经查,宿豫籍人员张某某因对暗网产生好奇,非法购买用于登录暗网的软件,实现高速浏览暗网的效果,大肆浏览暗网中的违法有害信息。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 王林:“暗网”是藏在互联网的表层之下的网络,其中的内容无法通过常规搜索引擎进行访问,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特殊操作或者在特殊的软件辅助之下,才能进行访问。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某使用的登录软件是在一个名为“灰机场”的用户手上购买。由于“暗网”具有匿名性特点,容易滋生以网络为勾连工具的各类违法犯罪,打击“暗网”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网络安全治理的焦点。
通过长达7个月的侦查,警方成功锁定该用户,其真实身份是福建一网络科技公司运维人员汪某。今年7月,警方将汪某抓获。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 王林:我们根据涉案人员资金流向,于10月27日,在广东、湖南等省市,抓捕汪某等11名上下线人员。目前,该“暗网”(导航)平台已被我们警方捣毁,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侦破的一起利用暗网非法制贩枪支爆炸物品的案件,成功捣毁一个覆盖全国12个省份的特大非法买卖、制造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端掉犯罪窝点8个,查缴一批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各类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副局长孔令驹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网安支队、高新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今年以来,常州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强化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缉枪治爆、“净网2020”等专项行动,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网上贩卖枪支弹药,警方辗转12省16市“查链条、摧网络”
今年5月10日,常州市公安局民警在网上巡查发现,有网民“小叶子”在“暗网”平台上开设店铺,公开贩卖炸药、枪支弹药等违禁品制造技术以及硝酸铵等爆炸物品原材料,并教授制作方法。经初步研判,基本掌握其制造黑火药并通过网络非法贩卖的情况。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杜荣良挂帅、分管局领导靠前指挥的“5·10”专案工作组,明确“追源头、查链条、摧网络”打击重点,开展多警种合成作战。
专案组民警通过侦查发现,小叶子的真名叫杨某某,河北石家庄人。5月18日,市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快速出击,在石家庄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当场查获成品黑火药520.8克、浓硫酸1212.8克,以及其它各类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3000余克。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供述,他出售的爆炸物品原材料是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手中购得,制枪制爆技术是向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学习所得。专案组民警又随即赶赴山东、广东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梁某某,当场查缴成品黑火药179克、硝酸钾828克、改制火药射钉枪1把以及射钉弹198发。
专案组民警乘胜追击,又相继抓获李某某的上线卖家王某及方某某,迅速挖出非法购销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化品购销网络6层,上游供货厂家线索4条,下游交易线索1000余条。
为进一步查清犯罪脉络,全面固定证据,市公安局组织110余名警力,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开展统一收网行动,辗转河北、山东、广东、湖北、浙江、内蒙古、河南、湖南、江西、四川、云南等12省16市,累计行程10万公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查缴一大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易制爆及易制毒危化品,同时查获改制火药枪6把、秃鹰气枪3把。
个体商户办化工厂濒临倒闭,竟网上制售爆炸物
市公安局副局长孔令驹介绍,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外“暗网”平台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提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名称均使用“暗语”简称,比如民用爆炸物品硝酸铵简称“XA”,剧毒化学品叠氮化钠简称“DDN”,极具隐蔽性、欺骗性,给民警办案带来很大难度。专案组民警日夜不息,对非法购销网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清了犯罪的组织架构体系,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办案民警介绍,到案的3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人是化学试剂经营部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爆炸物品进行牟利。还有1人是开化工厂的小老板,以前是一名化学老师,因工厂濒临倒闭,于是铤而走险,非法生产爆炸物品进行网上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剧毒、易制爆等化学品必须凭证购买、运输,但现实中有少数单位对小剂量的危险化学品购销嫌麻烦图省事,不到公安机关办理正规手续,不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采取在网上非法购买方式,一定程度上拓宽了犯罪分子的销路。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常州警方提醒广大化工行业生产经营从业者,要合法合规经营,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能为了钱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相关单位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使用剧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同时提醒广大网民远离“暗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不要通过“暗网”进行聊天、游戏、网购,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
近日,涉嫌利用“暗网”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马某,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查,在校大学生马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于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利用手机及笔记本电脑进入“暗网”中的自由国度论坛,从中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存储在百度网盘、MGEA云盘和笔记本电脑硬盘,然后,通过QQ群和“中文暗网”等平台发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交易主题28条,共计发布公民个人信息18541572条,出售交易记录为131条,交易购买记录为70条,批量交易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8782175人次。马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坦白,自愿认罪、悔罪,主动缴纳罚金、退缴赃款。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马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太和区检察院指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和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很大威胁,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其他违法行为。因此,作为普通公民来说,我们要注重保护自己的信息;作为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来说,也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切忌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地警方侦破一起利用“暗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近1亿条。
2019年12月,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分局杨家山派出所接到一条线索:有人利用“暗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公民姓名、手机号码等。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暂住在杨家山派出所辖区的江苏籍男子胡某。12月17日,民警在胡某的出租屋内将胡某及其同伙吴某抓获。
经审讯,胡某和吴某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胡某交代,他和吴某之前都在培训机构学习软件编程。2019年4月,他们在铜陵市合伙经营一家网络公司,由于公司收入一般,胡某便想到了这条通过“暗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路子。在数月时间里,二人累计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近1亿条。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山西警方经过3个多月的连续奋战,辗转江西、上海、四川、福建、广东等地,摧毁一特大贩卖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成功斩断一条利用“暗网”为境内外诈骗团伙输送公民个人信息的利益链,查获非法获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9亿条,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该案是山西省首起由地市公安机关主导侦查并实现全链条打击的利用“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今年5月份以来,吕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群众杨某在互联网出售大量购物网站订单数据,涉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民警调查发现,该嫌疑人利用“暗网”贩卖全国公民网购等个人信息,极易引发利用个人信息隐私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案情重大,吕梁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山西公安大数据平台,经过缜密侦查和细致研判,果断出击,及时将辖区两名涉案嫌疑人抓捕归案。通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民警运用大数据抄底战法,发现该犯罪团伙遍布全国各地,在多个省均有较大规模代理人,涉及真实的个人数据上亿条,社会现实危害性巨大。
在公安部和山西省公安厅的大力指导和指挥协调下,专案组民警根据已有线索扩线侦查,在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后,雷霆出击,远赴江西、上海、四川、福建、广东等地,将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10余万元,房产1套、车辆1辆。受害企业专门向吕梁市公安局发来感谢信,对该案的及时侦破表示感谢。
目前,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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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暗网”,即隐藏的网络,普通网民无法通过常规手段搜索访问,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软件、配置或者授权等才能登录。鉴于“暗网”的匿名性和隐蔽性特点,不法分子常常以此为依托,大肆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侵害群众的隐私权,也极易诱发电信网络诈骗、盗刷银行卡等下游犯罪,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响强烈。
山西吕梁警方提醒,“暗网”并不是“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才是永恒的真理。吕梁公安将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持续重拳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络违法犯罪生态,遏制网络犯罪高发势头,继续深入打击整治网上秩序,进一步营造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暗网”是什么?如何利用“暗网”进行非法牟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阮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阮某即是利用所谓“暗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意图倒卖获利而被提起公诉。
自2019年6月始,阮某使用工具进行网络翻墙,通过暗网专用浏览器登录暗网网站,通过注册使用境外聊天软件、使用境外网盘的方式,从境外非法获取铁路购票系统用户数据、证券公司用户数据、裸贷数据、棋牌网站用户数据、游戏网站用户数据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意图出售牟利。期间,阮某以人民币2150元、比特币0.013BTC的价格购买了某证券公司用户数据,合计15165条公民个人信息(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开户日期、开户券商、交易金额)。在缴获的被告人阮某作案使用的手机、台式电脑主机中,办案检察官检出阮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合计322万多条。
检方指控,阮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之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暗网”,一个很多人听说过但却无法进入的地方,因其极强的匿名性和保密性,自然而然地滋生了许多犯罪。
今年3月份,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从工作中发现的一条帖子开始着手经营,在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的全程指导支撑下,终于在“暗网”上撕开了一个缺口,顺藤摸瓜,捣毁一条销售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2亿余条,这是镇江市公安局成功侦破的全市首起暗网案件,也是镇江公安机关“净网2020”专项行动的重大战果之一。
一个账号引出一条“黑色产业链”
2020年3月,镇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对暗网进行巡查时发现了一条售卖银行信用卡办理个人信息数据的帖子,而信息展示的截图上赫然有着多名镇江丹阳籍人员。
镇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文生在听取网安支队的案情汇报后,高度重视,明确指示立即抽调全市网安专业技术力量成立专案组,一定要把这起新型网络犯罪“拿下”。
“查,而且要一查到底!”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传先作为分管局领导,在了解这一情况之后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暗网是潜藏在互联网之下的“深网”,普通搜索引擎根本无法进行访问浏览,需要通过专业浏览器使用特殊加密技术层层跳转。与生俱来的隐匿性,使得利用暗网实施的犯罪活动难以追踪,即使被发现了,也很难通过一个随机生成的账号锁定嫌疑人身份,镇江公安此次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挑战。
“利用暗网实施犯罪行为,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网络技术绝不一般,这为案件的侦破增添了不少难度。”镇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杨忆宁说,他立即组织人手对本案线索展开分析研判,侦查人员仔细查阅其他城市侦办同类案件的经验材料,逐个案例分析,逐个归类总结,光是笔记就写满了十几张A4纸,案件思维导图更是画了无数张。几个昼夜交替,在依托大数据分析反复研判的基础上,一条黑色产业链的雏形已初步呈现,但由于暗网数据隐匿太深,追踪溯源异常艰难,仅凭一个账号根本无法直接锁定嫌疑人,如何打开突破口成了案件成败的关键。
民警“黑话”联系嫌疑人
面对僵局,侦查人员决定调整思路,通过暗网主动联系嫌疑人。
“这是一步险棋,在暗网上聊天都是用行话,说错话露个怯就前功尽弃,但一旦成功就会是一个突破口。”侦查民警说。凭借之前对众多案例的熟悉,成功地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合格”的暗网交易者,和对方熟练地使用“行话”交流。同时,技术团队争分夺秒地对嫌疑人暗网账号开展密码破译,电脑屏幕一个个字节在跳动,一行行代码被执行,最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周旋,终于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毕业于国内某知名大学计算机系,曾在上海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计算机水平异于常人,非常符合最初进行的“脸谱描绘”,且具备作案能力和作案动机,案件至此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专案组于6月在贵州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通过循线追踪,很快又于7月初在广西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专案组在审查嫌疑人王某时发现,与其长期聊天的对象有一个下线,该人长期回收各类网贷、银行数据,并且聊天记录中反映该人手中疑似有近2亿条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进一步开展侦查,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廖某某。
三度敲门,险些与嫌疑人擦肩而过
“你是廖某某吧,我们是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民警,有些情况需要你配合调查。”随着第三次敲门,上海市某小区一户人家的大门终于打开,犯罪嫌疑人廖某某被成功抓获。
原来,民警通过分析王某的暗网交易行为,明确了下线廖某某位于上海,并获知廖某某近期准备回福建老家参加亲戚婚礼的消息。一旦其回到老家将为后续工作带来巨大变数,支队长杨忆宁决定立即派员赶赴上海实施抓捕。
其暂住地的社区民警向抓捕组反映了一个情况:因疫情期间工作要求,各小区对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摸排,但廖某某所租住的房屋始终没有人在家,所以无法确认是否是其实际居住地。
经过一番研究,社区民警会同社区工作人员以走访为由先行上门,但是始终无人应答,为了不打草惊蛇,抓捕组决定留一组人员观察,其他人员先行撤退。
7月13日,上海下着大暴雨,打着伞目标明显容易暴露,躲在楼洞里难以观察到情况,伏击民警只得找了一个略有遮挡的角落站着,汗水雨水混杂着将一次性雨衣粘在他们的身上。
过了一个多小时,民警再次上门,依然无人应答。
就在大家都认为廖某某可能不住在这里,准备到其原先就职的单位了解情况时,伏击人员发来信息:“窗帘动了!里面应该有人!”与此同时,另一条信息也佐证了廖某某正在家中。这次,廖某某终于打开了大门,而他口袋里装着第二天回福建的车票。
垂死挣扎,嫌疑人妄图当面删除犯罪痕迹
“不许动!你干什么!?”几名民警一拥而上,将廖某某制服。
原来在民警敲开大门表明来意后,廖某某假意配合,却试图趁民警不备删除电脑上的相关资料。将其制服后,民警询问其几部手机密码,廖某某始终沉默不言、拒绝交代。被民警依法带至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时,廖某某依然坚决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对其设备进行勘验时,民警发现电脑硬盘槽内是空的,无法开机,但电脑是现场直接封存,不可能遗失。勘验民警拿出了现场拍摄的录像再次查看,发现廖某某触碰电脑后有一个细微的扔东西的动作,民警根据这个线索对现场搜出的全部设备逐个勘验,最终发现廖某某使用U盘作为系统盘,在被抓捕的一刹那想通过这种方式销毁证据。
始终沉默,竟是害怕“被砍”
被带回镇江后,廖某某依然不配合审查工作,民警一方面对其作案工具进行数据勘验,一方面在审讯中寻找突破口。终于在聊到暗网上有哪些新鲜的事物的时候,廖某某第一次打开了话匣子,向民警介绍起了暗网世界,言语间还有些得意,民警抓住机会追问其为何会在暗网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廖某某告诉民警此前他一直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因为收入太低离职,一家人在上海生活开销又很大,他这才想到要通过暗网来犯罪。
尽管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他始终不愿交出电脑和手机密码,经过民警循循善诱,才知道其害怕手机电脑交出去之后,暗网交易对象“砍他全家”。最终在民警坚持不懈连续7个小时的开导后,廖某某终于愿意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的公正,如实全盘交代了自己的所有犯罪行为和电脑、手机密码,至此案件顺利告破。
“暗网”只是隐蔽却不是隐形,一旦深陷其中,最后必将从“暗网”坠入“法网”。